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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央《意见》发布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布三批45条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响。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7条。

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

从事商贸服务业

在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在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受理专窗,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台企申请。申请材料由原有的7类缩减至申请表、从业人员个人材料等2类,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网络等方式提交,审批时限由原有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对在闽开展业务的台资工业设计机构,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0万元奖励。

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对设立在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内的从事商贸服务业的马祖企业,同等享受福州市级商贸发展政策,并叠加10%运营扶持奖励。对落地园区租用厂房或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给予5年租金补贴,对租用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400元装修奖补。

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

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可按现行交易价格七折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并可用于碳中和使用、流通。

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在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按既有政策,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

加强台企涉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所在县(市、区)定额不足的,可申请使用省级调剂定额予以补充。单个项目用林超过50公顷的直接由省林业局保障林地定额。

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

支持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在闽台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免收标志使用费。

为在龙岩发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

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产业集中区投资兴业。

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

在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方面,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等10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纳入直接采认范围,直接采认项目由50个扩大到60个。

建立台胞评选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绿色通道。对获得福建省一级(高级)技师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对获得福建省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

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基本资格条件并来闽就业创业的获奖台胞,以“免申即认”方式予以认定,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厦钨新能源等企业三年内每年面向台胞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对新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台胞到宁德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予个人每年5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

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在福建省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住址未发生改变的台胞,可在证件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闽政通App“公安便民”或“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专栏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设立“闽台婚姻家庭服务专线”。依托“12338”热线开设,提供婚姻公证、子女就学等咨询服务。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林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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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再发布17条惠台利民措施

2025-02-28 16:01   福视悦动  

27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央《意见》发布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布三批45条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响。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7条。

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

从事商贸服务业

在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在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受理专窗,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台企申请。申请材料由原有的7类缩减至申请表、从业人员个人材料等2类,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网络等方式提交,审批时限由原有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对在闽开展业务的台资工业设计机构,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0万元奖励。

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对设立在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内的从事商贸服务业的马祖企业,同等享受福州市级商贸发展政策,并叠加10%运营扶持奖励。对落地园区租用厂房或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给予5年租金补贴,对租用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400元装修奖补。

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

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可按现行交易价格七折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并可用于碳中和使用、流通。

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在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按既有政策,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

加强台企涉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所在县(市、区)定额不足的,可申请使用省级调剂定额予以补充。单个项目用林超过50公顷的直接由省林业局保障林地定额。

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

支持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在闽台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免收标志使用费。

为在龙岩发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

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产业集中区投资兴业。

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

在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方面,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等10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纳入直接采认范围,直接采认项目由50个扩大到60个。

建立台胞评选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绿色通道。对获得福建省一级(高级)技师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对获得福建省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

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基本资格条件并来闽就业创业的获奖台胞,以“免申即认”方式予以认定,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厦钨新能源等企业三年内每年面向台胞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对新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台胞到宁德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予个人每年5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

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在福建省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住址未发生改变的台胞,可在证件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闽政通App“公安便民”或“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专栏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设立“闽台婚姻家庭服务专线”。依托“12338”热线开设,提供婚姻公证、子女就学等咨询服务。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