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 ( [id] => 395778 [appid] => 1 [topicid] => 0 [galleryid] => 0 [channel_pc] => 1 [channel_wap] => 1 [channel_phone] => 1 [channel_pad] => 0 [title] =>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福建考生应考须知 [editor] => (编辑)林昱星 [has_thumb] => 1 [created] => 2024-12-11 09:42:12 [createdby] => 10006 [createdip] => 10.10.50.13 [published] => 2024-12-11 09:53:26 [publishedby] => 10006 [modified] => 2024-12-11 09:53:26 [modifiedby] => 10054 [up_line_time] => 0 [down_line_time] => 0 [digg] => 0 [pv] => 753 [virtual_pv] => 397 [virtual_digg] => 0 [click_pv] => 0 [comments] => 0 [shares] => 0 [recommend] => 0 [audit_step] => 0 [importance] => 0 [status] => 6 [enableaudit] => 1 [enablecopyright] => 0 [locktime] => 0 [locker] => 0 [sort] => 0 [watermark] => 0 [is_auto_published] => 0 [origin] => 0 [syscomments] => 0 [cdv_id] => 0193b344ea87c0010000f5b799ad41a6 [cdv_type] => 1 [content] =>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和考试安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要求、考点位置、赴考路线及周边环境,留足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迟到而影响考试。

2.25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含315化学(农)等科目)考试中不需要、不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器。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核查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无封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严禁携带手机、手表(含电子或智能手表等)、电子手环、耳机(含有线或无线耳机等)、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物品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上述违禁物品外,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机械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考点入口将设置智能安检门安检,入场门口将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查,为方便考生入点入场安检,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手机、手表(含机械、电子或智能手表等)、电子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首饰)。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规定时间(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内逗留、谈论。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6.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桌子的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7.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8.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9.请考生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并遵照执行。

二、诚信考试提醒

考试期间将实行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录像,考后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考试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上述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林昱星

[subtitle] => [pagecount] => 1 [sourceurl] => [description] => [thumb] => [{"url":"\/a\/10001\/202412\/59f074c52a2320fdfcd2325dcaf02589.jpeg","id":"2903007"}] [url] => /p/395778.html [all_pv] => 753 [pages] => 1 [author] => [terms] => Array ( [4] => Array ( [0] => 福视悦动 ) ) [menu] => 226 [attachments] => Array ( ) [relates] => Array ( ) [article_thumb] => https://www.zohi.tv/a/10001/202412/59f074c52a2320fdfcd2325dcaf02589.jpeg ) 1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福建考生应考须知

2024-12-11 09:53   福视悦动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和考试安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要求、考点位置、赴考路线及周边环境,留足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迟到而影响考试。

2.25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含315化学(农)等科目)考试中不需要、不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器。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核查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无封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严禁携带手机、手表(含电子或智能手表等)、电子手环、耳机(含有线或无线耳机等)、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物品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上述违禁物品外,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机械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考点入口将设置智能安检门安检,入场门口将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查,为方便考生入点入场安检,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手机、手表(含机械、电子或智能手表等)、电子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首饰)。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规定时间(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内逗留、谈论。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6.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桌子的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7.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8.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9.请考生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并遵照执行。

二、诚信考试提醒

考试期间将实行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录像,考后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考试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上述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