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福州海事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通告,决定对发生在辖区的突出海事违法行为举报实行奖励,进一步维护福州地区安全稳定的海上交通秩序,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福州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属实的突出违法行为举报信息,将对最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只进行一次奖励,奖励金额平均分配给举报人),现金奖励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不高于该起案件行政处罚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00元;行政处罚金额的10%不足1000元的,现金奖励按照1000元计算。同时,欢迎举报其他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与上述举报行为同等的现金奖励。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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