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线索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这些违法行为可举报:
若发现医药机构或人员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可以向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
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的;
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的;
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
10.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他行为。
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福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奖励,最高20万元。
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591-88609619(工作日)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医保大楼3楼稽查稽核处
电子邮箱:fzsybjjcc@163.com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黄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