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点星星火、烧毁万亩林”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给自然环境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还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3月30日9时许,连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浦口镇塔头村过洋山发生山林火灾。接警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浦口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明,3月30日9时许,浦口镇塔头村村民曾某某在浦口镇塔头村过洋山扫墓祭祀烧纸钱,不慎导致山火,过火面积约为2.1亩,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引起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来源:海连江
编辑:翁彬冰 责编:庄颖